金年会手机入口·发布《公安消防部队执勤》全文
来源:金年会体育app官方 作者:金年会手机网页版登录    发布时间:2024-12-23 06:21:16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
 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,提高灭火与应急救援能力,适应保卫经济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》(国发[2006]15号)规定,日前发布了《公安消防部队执勤》,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全体官兵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。

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行动,保障执勤战斗任务的完成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,制定本条令。

  第二条 本条令所称执勤战斗,是指公安消防部队为完成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任务以及重大活动现场消防勤务而实施的准备与行动。

  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随时做好战斗准备,接到报警或者命令立即出动,迅速、安全地赶赴现场,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。

  第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执行灭火与应急救援任务,应当坚持“救人第一,科学施救”的指导思想,按照“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,第一时间到场展开,第一时间实施救人,第一时间进行排烟降毒,第一时间控制灾情发展,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”的要求,组织实施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。

  第五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指战员必须做到坚决服从命令,听从指挥,严守纪律,忠于职守,发扬勇敢顽强、不怕牺牲、连续作战的作风。

 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,有效预防和减少官兵伤亡。

 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加强装备建设,严格队伍管理,严格教育训练,做好执勤战斗保障,不断提高执勤战斗能力。

 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健全执勤战斗信息报告制度,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报告执勤战斗信息。

  第九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军政是执勤战斗工作的领导者和组织者,应当加强对本条令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,确保本条令的贯彻落实。

  第十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按照下列基本要求,严格战备值班制度,保证不间断值班:

  (一)各总队、支队、大队、中队设值班。总队、支队值班由总队、支队领导和司令部参谋长、部(处)主任、后勤部(处)长、防火监督部(处)长轮流担任,大队、中队值班由大队、中队干部轮流担任;

  (二)总队、支队应当建立遂行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的全勤指挥部。全勤指挥部由指挥长、指挥助理组成。指挥长由副参谋长、战训处(科)长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人员担任,指挥助理由司令部和部(处)、后勤部(处)、防火监督部(处)值班人员担任;

  (三)各级值班和全勤指挥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等级消防岗位资格,并胜任本级指挥岗位;

  (四)各级值班、执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严守执勤制度,认真履行职责,完成值班、执勤任务;

  (五)各级执勤单位应当每天进行交,交由值班组织,交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交接程序,完成交接工作;

  (六)总(支、大)队交主要内容是:通报执勤战斗情况、明确战备任务、安排执勤工作等。中队交主要内容是:通报执勤战斗情况,调整执勤力量,检查、清点装备,安排执勤工作。

  (七)交时,听到出动信号,由人员负责出动,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行交接。

  第十一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值班、执勤人员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熟悉辖区下列情况:

  (五)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防设施和消防组织情况;

  第十二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教育。补兵退伍期间、重大节日、重要活动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况时,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战备教育。

  第十三条 公安消防部队应当严格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,保证随时处于完好战备状态。执勤战斗装备不得用于与执勤战斗无关的事项。

  (一)消防车(艇)的停放(泊靠)和个人装备的放置,必须便于出动,符合实战要求;

  (二)执勤战斗装备应当按照标准配备,统一编号,建立档案。坚持定期检查、保养,发现故障、损坏应当及时修复或者补充;

  (三)消防车库应当保持整洁卫生,严禁住人和存放与执勤战斗无关的物品,确保安全。

  第十四条 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和机关应当开展经常性战备检查,严格落实战备制度。

  中队每天、大队每周、支队每月对所属部队应当至少进行一次战备检查。重大节日、重大活动或者遇有特殊情况时,总(支、大)队必须组织检查,及时解决存在问题,重大问题要立即向上级报告。

  第十五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掌握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、管理及变化情况,定期组织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
  第十六条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通信指挥系统,及时接报、处理执勤战斗信息,并与有关部门、专业力量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。

  (一)组织领导部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执勤战备的规定和要求,研究制定改进和加强战备工作的措施;

  (二)督促各级、各部门在战备工作中发挥职能作用,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;

  (三)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和公安消防部队、专职伍以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,组织建立联勤联动工作制度;

  (四)组织指导部队对辖区灾害事故风险和危害进行调查、评估,制定并熟悉本级各类执勤战斗预案,掌握各类灾害事故的处置对策;

  (五)督促部队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,及时研究解决战备工作中的问题。

  (一)掌握公安消防部队、专职伍执勤战斗实力,熟悉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、装备等情况;

  (二)负责制定各类灾害事故处置的力量调动方案和执勤战斗预案,组织开展实战演练;

  (三)检查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伍战备工作,督促落实战备制度,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工作;

  (四)拟制战备工作的命令、指示、计划,督促部队贯彻落实;

  (五)组织制定执勤战斗装备发展规划和配置计划,做好执勤战斗装备的管理和调配工作;

  (六)组织部队熟悉辖区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,及时向防火监督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,参与城市消防规划制定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;

  (七)协调辖区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通信、医疗救护、交通运输、环境保护、气象等有关单位和其他应急救援队伍,建立应急联动机制,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协同作战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  (二)结合部队战备和灭火、应急救援工作情况,适时、灵活地开展思想和心理教育疏导工作;

  (三)了解掌握部队官兵灭火、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表现情况,负责战备、灭火与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和奖惩等工作。

  (一)组织建立战勤保障体系,督促落实战勤保障制度;

  (三)落实执勤战斗装备的配置计划,建立装备档案,负责装备管理和维修保养工作。

  (一)及时向司令部门和消防大队、中队通报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存在的影响灭火救援工作的问题、火灾隐患及变化情况;

  (二)做好执勤力量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熟悉和演练的协调工作,参与制定本级执勤战斗预案,提供相关信息资料;

  (三)在发生火灾事故时,立即派员赶赴现场,提供灭火救援相关信息,协同开展灭火救援行动。

  (一)实行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战备值班制度,贯彻执行上级的命令、指示,接受下级的请示报告,并及时妥善处理;

  (二)掌握辖区各类灾害事故的特点、处置对策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本级执勤战斗预案相关内容;

  (三)掌握辖区公安消防部队、专职伍及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、分布及装备、灭火剂储备情况,检查督促伍战备工作;

  (四)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随时做好出动准备,遂行作战,指挥灭火与应急救援战斗行动。

  (一)掌握辖区交通道路、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;

  (二)掌握公安消防部队、专职伍和辖区其他应急救援队伍执勤战斗实力及变化情况,及时报告值班和相关部门;

  (三)掌握辖区社会相关单位灭火与应急救援力量情况及联系方法,保持与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通信、医疗救护、交通运输、环境保护、气象等有关单位的联系;

  (四)定时与辖区公安消防部队、专职伍和电信部门核查通信线路及设备,做好登记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;

  (五)及时准确受理火灾事故报警,按照力量调动方案或者值班指示及时调派出动力量,记录接处警和力量调派情况,提供灭火、应急救援相关信息资料;

  (六)统计、分析接警和出动情况,及时汇总上报灭火、应急救援信息;

  (七)保持与灾害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络,负责消防接处警和通信指挥系统的管理、维护工作。

  (一)负责本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伍战备工作,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、指示,做好灭火与应急救援准备;

  (二)组织战备值班、检查和教育,建立和保持正规的战备秩序;

  (三)组织开展对辖区情况的调研与熟悉,制定执勤战斗预案,开展实战演练;

  (四)熟悉辖区公安消防部队和专职伍执勤战斗实力,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情况和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、特点及处置对策;

  (五)掌握辖区其他应急救援力量情况,协调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机制。

  (一)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、指示,落实各项执勤制度,保证人员、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;

  (二)掌握中队执勤人员、装备和辖区其他灭火与应急救援队伍情况;

  (三)组织辖区情况调查,制定执勤战斗预案,定期开展演练;

  (四)熟悉辖区交通道路、消防水源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勤战斗预案等情况,掌握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、特点及处置对策;

  (五)组织战备教育,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按照规定上报战备情况;

  (一)掌握辖区交通道路、消防水源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情况和灾害事故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,熟悉执勤战斗预案的有关内容;

  (三)熟悉执勤战斗装备配备和使用操作技术,认真组织维护、保养工作,使其随时处于良好战备状态;

  (四)妥善处理本班战备工作中发生的问题,并及时报告中队值班。

  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。在班长离开岗位时,代行班长职责。

  (一)了解辖区交通道路、消防水源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;

  (二)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,熟悉装备性能,熟练操作使用;

  (三)掌握辖区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,熟悉中队执勤战斗预案中本岗位的主要任务。

  (一)坚守岗位,按照出动命令或者报警及时发出出动信号,并做好记录;

  (二)熟练使用通信装备,做好维护保养工作,发现故障及时报告并修复;

  (三)掌握辖区交通道路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有关情况,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、部门的联系方法;

  (一)熟悉辖区交通道路、消防水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地址等相关情况;

  (二)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,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;

  (三)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,及时补充车辆的油、水、电、气、灭火剂,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。

  (一)熟悉辖区市政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消火栓的数量、位置、给水管网形状、直径、供水能力;熟悉辖区内天然水源以及其他可用水源的情况和取水方式;掌握供水装备技术性能和供水方法;

  (三)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、造册、归档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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